一、對新引進的縣外實際投資5000萬及以上的招商項目,經認定,自項目開工之日起3年內,按照項目實際到位外來投資額的5‰給予獎勵。
二、招商引資項目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的省域外項目予以獎勵,實際到位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省外投資占比50%及以上的,自正常經營之日起繳納的縣實際新增財的100%連續3年全部獎勵給企業,第4年、第5年縣實際新增財力的50%獎勵給企業。
三、對新引進的符合省“十強”產業和陽信縣主導產業的縣外省內項目進行獎勵。實際到位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縣外投資占比50%以上的,自正常經營之日起產生的縣實際新增財力的50%連續5年全部獎勵給企業。
四、對新設(增)的實繳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(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)的世界500強企業,經認定,縣財政給予企業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。
五、新引進的符合山東省“十強”產業和陽信縣主導產業集群且實際到位資金規模10億元人民幣以上、市外投占比50%及以上的項目,另行獎勵,獎勵金額實行“一事一議”。
六、對新引進的省域投資規模3000萬元以上且省外投資占比50%及以上的現代農業項目,自正常經營之日起項目流轉土地租金的30%由縣級財政連續3年獎勵給企業,單個項目每年最高不超100萬元。
七、融資服務支持。落戶園區的工業企業,建成投產后根據企業需求,縣財政可為企業融資協調過橋續貸資金:縣政府控股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可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:政銀企合作的融資產品可為企業大規模投資提供供銀團融資服務。
八、產業基因扶持。對符合我縣主導產業發展方向、產業引領作用強的行業龍頭企業活細分領域“隱形將軍”或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,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項目,可根據企業需求。按照產業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實行產業基金扶持。